后勤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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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境管理制度

2017-11-23 09:18:33   点击:

1.不准随便砍伐、挖掘、搬移树木。如确因基建修缮需要者,必须与学院联系,报院领导审批同意。

2.不准在树上钉钉子、拉铁丝、拉绳或直接在树上晒衣服。不准将自行车等物依靠在树干上。

3.不准在绿地上堆放物品、停放自行车和进行体育活动,更不准践踏草坪。

4.不准采摘花朵、果实、剪折枝叶。

5.不准向草坪、花坛和水池等绿化场地抛扔果皮、纸屑、杂物、吐痰、泼倒污水。

6.不准在草坪上、园林桌凳上吃饭、饮酒。